为加强缙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精神,结合缙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缙云县共招聘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5名,具体计划如下: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20年10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6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缙云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岗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到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0号)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由缙云县人力社保局研究是否核减招考岗位。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社保员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报名表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它事项
(1)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在偏远山区的人员待遇可适当提高),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2)截止2020年10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社保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缙云县人力社保局(微信号:jinyun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也将在该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3127521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0578-3131108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报投诉电话:0578-3127519 0578-3312164
缙云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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